中国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额布都格口岸共建口岸文明活动实施方案
2009-03-13 11:12  文章来源:新左旗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口岸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公正执法和树立口岸良好形象为主要任务,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实施方案:
一、 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是展示我旗口岸发展和开放整体形象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向北开放的不断发展,口岸在我旗对外开放中的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凸显,口岸经济在我旗乃至全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有利于提高口岸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有利于反腐倡廉,有利于建设和谐口岸,提升口岸整体形象。
(二)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口岸管理、提高口岸文明程度和优化口岸环境的重要抓手。随着我旗口岸综合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对口岸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与管理,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展示良好的口岸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是新形势下把口岸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紧密结合,提高口岸管理优化口岸服务水平及环境建设,也是提高口岸文明程度和口岸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三)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是增进口岸单位之间了解、团结,形成相互支持、协作和发挥口岸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可以增进口岸单位之间的团结协作和相互了解与支持,形成合力,取得综合效应,是树立口岸行业新风,推进口岸廉政建设和创建和谐口岸的重要手段。
二、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以建设“安全、高效、廉洁、和谐”的口岸为目标,以“优化通关环境、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协作配合、深化廉政共建”为主线,以共建活动为抓手,形成“自建为基础、自建带共建、共建促自建”的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发挥口岸单位优势与合力。树立口岸行业新风,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倡导奉公守法、廉洁从业,提高为企业、为游客服务的意识,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以共治促发展构建和谐口岸,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口岸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对象范围、主要内容和形式方法
(一)对象和范围:口岸联检部门(海拉尔边检站、海拉尔海关、呼伦贝尔检验检疫局)及旗商务局(外事口岸办)口岸股、后勤服务中心、旗运输管理站等相关单位。
(二)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提出的九个方面建设,深化共建文明口岸活动。
一是协作建设。加大口岸内部和区域间口岸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完善相关业务协调配合工作办法,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增进口岸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支持配合,充分发挥口岸单位工作合力,处理好口岸相关事务。
二是效率建设。积极参与大通关建设,根据口岸通关特点和单位业务实际,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和口岸通关技术手段科技创新,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口岸通关成本。
三是服务建设。按照爱岗敬业、文明诚信和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积极推进口岸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引导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努力改善服务,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口岸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阳光建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口岸单位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执法和服务的透明度,确保管理相对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五是法制建设。加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清理工作,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切实形成口岸管理工作过程中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口岸执法、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六是安全建设。深化安全工作意识,制定安全工作规范,完善安全工作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七是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口岸相关单位之间的廉政共建活动,推进口岸单位廉政建设,加大行风整治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口岸行业风气。
八是文化建设。加强整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总结和提炼各地区、行业、部门的精神主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各地区、行业部门的工作。
九是长效机制建设。将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作为口岸日常工作中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日常工作职责,制定日常工作规范,在实现口岸共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
(三)形式方法:旗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和旗商务局(外事口岸办)组织实施,由口岸各联建楼部门、运管和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共建文明口岸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对外宣传面,营造出强大的活动声势,形成口岸相关单位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采取上网、上屏、上墙等多种形势,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三是主动走访口岸联检部门、企业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增进共识、取得互信、沟通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召集口岸相关单位、服务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和现场疑会等形式,解决口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五是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口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新需求,掌握口岸工作第一手资料;六是设口岸各联检部门工作监督岗,举报电话及“意见箱”,征求各部门之间、企业对部门、游客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反馈涉及部门,并签订业务和廉政共建协议,协调口岸部门各方力量,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综合治理,解决口岸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促进口岸建设的全面发展;七是开展法制理论讲座、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意识教育,将提高口岸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八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势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口岸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素质。
四、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评比和表彰
(一)评比:评比表彰活动一年举行一次,由文明办、口岸办把推荐申报的名单进行筛选,并向旗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领导小组推荐授予“全旗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全旗共建文明口岸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按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文明【2001】7号)有关规定,申请“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经费,并安排一定资金给予物质鼓励。
(二)表彰:对获得“全旗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全旗共建文明口岸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和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实施单位和个人,在一年一次的全旗口岸经济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并按比例和程序向市、自治区两级口岸管理办公室推荐。
五、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工作原则和基本方针
(一)分级负责原则。全旗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积极推进。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在旗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会同口岸联检部门结合实际,按照“方案”制定计划开展评比活动,并备案推荐。
(二)坚持共建与自建相结合
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要与各单位自建活动相结合,口岸办把这项活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自建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坚持日常共建和专项共建相结合。建立长效共建机制,不断深化文明口岸共建活动的内涵,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动推进、争创佳绩”的活动氛围。
六、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旗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新左旗商务局(外事口岸办)及口岸相关单位共同组成新左旗额布都格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商务局(外事口岸办),由分管领导负责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共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将注重建立定期巡防检查和工作联系等制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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