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商务局办理事项服务指南
2009-06-11 10:02  文章来源:新左旗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审核
(申请设立农村牧区加油站点)
办理方式:承诺办理
办理程序:1、由新左旗商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经审查材料齐全后转商务局商贸股办理。
2、新左旗商务局收到企业、单位或个人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后,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上报市商务局。
3、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商务局窗口将不予许可的规定及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办理依据:国家商务部2004年12月2日颁发《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决定机关: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办理条件: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立、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材料:1、经营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加油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3、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复意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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