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鑫海金属回收公司即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点正式成立
2009-06-19 08:33  文章来源:新左旗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我局经过认真审查、核实、申报,经市商务局批准,新左旗鑫海金属回收即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点于6月18日正式挂牌营业。
该公司的成立将进一步规范我旗报废汽车回收工作,大力促进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的落实。
今后,我局将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居牧民进一步了解报废汽车回收优惠政策。并协调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建立沟通机制,确保我旗居牧民享受价格补贴。同时也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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