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类经营许可(备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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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7 08:02 文章来源:新左旗商务局商贸股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
办理方式:承诺办理
办理程序:1、由新左旗商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经审查材料齐全后转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办理;
2、新左旗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接到酒类经营设立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3、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商务局窗口将不予许可的规定及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办理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符合酒类经营(批发、零售)管理规范
申报材料:1、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批发经营应出具生产商或批发商出具的授权协议书,并提供酒类商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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